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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代码:130500)

【 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7-12 浏览:

 

一、学科简介

设计学学科创建于1999年的设计艺术学,是我校较早设立的学科之一,2006年获批“设计艺术学”二级硕士点,2007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2011年设计学升格为一级硕士点。

二、培养目标

设计学学科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为坚实的设计基础理论、较强的科学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能正确理解、把握设计领域的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道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为设计学各领域发展服务的高层次专门设计人才。

具体要求:

(1)品德素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知识结构: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发展动态。

(3)基本能力:具备本学科基本研究和应用能力,通过系统的科研训练,能独立从事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设计、科研、教学与管理工作,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新的见解;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身体素质:身心健康,具有承担本学科各项工作的良好体魄和素养。

三、研究方向

1.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开展品牌策划与设计、网络及新媒体设计、展示设计、工艺与艺术,交互设计、视频和动画设计等研究。

2.服装与服饰设计:开展服装与服饰设计元素、服饰材料、流行规则、时尚设计及呈现等研究。

3.工业设计:开展现代工业设计理论及设计方法、工业产品制造工艺设计和工艺流程优化、传统文化在工业设计中的载入方法、工业设计鉴赏、工学设计美学等研究。

4.设计历史与理论:开展中外设计史、绘画理论与美学、工艺品利用等研究。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弹性学习年限25年,符合学校提前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研究生在校取得学籍时间不少于2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含部分实践环节)学习一般为3个学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可适当缩短课程学习时间,从事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要求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含学术交流与实践环节各1学分),学位课必修学分不少于18学分,留学生所修课程总学分与中国学生要求相同。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需补修该专业3门本科主干课程,要求考核通过,但不计学分。

选修课(即非学位课)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专业方向培养的要求,以及研究生原有基础、特长共同商定。

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

六、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阅读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和不少于6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的研究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8千字)。开题报告在文献综述完成的基础上进行,最迟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研究生开题前,一级学科对各方向的开题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向,审核通过后由一级学科或各方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开题论证。

开题报告通过者,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学院审批后备案,选题如有重大调整,须重新组织相关专家公开论证,开题报告连续2次未通过者,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取消学籍,终止培养。开题时间距离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日期不少于一年。

七、实践环节和学术活动基本要求

学术活动须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主要形式有听学术报告(讲座)、参加学术研讨会、作专题报告等,累计次数不少于5次,其中研究生需结合个人研究内容做学术专题报告至少1次。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由各学科统一安排,每次学术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需结合自己的研究内容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活动总结。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学科需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后计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结合专业所长,完成30学时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践活动包括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和管理实践,要求在完成后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得出合理有价值的结果。并由所在学科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小组和指导教师共同进行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后计1学分。具体工作包括①参加本科生的教学辅助工作,讲授部分章节、组织课堂辅导讨论等;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类似助教性质);②根据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承担科研任务,研究生参与研究课题;③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科竞赛,协助导师承担专业设计,服务于社会实践,三年内必须参加一次专业主题设计作品展览,以展览形式展现自己的专业实践设计能力;④学科和导师应为研究生到外单位或外地进行实习、实验、调查、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创造条件。

未参加实践活动或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中期考核是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其学习和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硕士研究生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学业进步和综合能力发展的重要环节。中期考核最迟在第4学期完成,具体要求按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九、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①学位论文须结构合理、逻辑恰当,且具完整性、系统性和学术性。主要内容包括:题目、作者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中英文3-5个)、引言、正文、结论、主要参考文献等部分。

②学位论文要求语言凝练、章节分明、编排规范,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③学位论文中文献的引用、图表的设计、数据和计量单位的表示、专用名称和科学符号的使用等都必须符合国家和授予单位的要求。具体格式参见《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印制规定》。

2)质量要求

①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研究生应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建立适当的研究框架、收集必要的数据,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用于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②学位论文应体现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较全面地了解国内外在本领域研究动态,总体上应做到思路清晰,理论正确,逻辑合理;论据引用正确,数据翔实,文献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论点应体现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要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2、学位论文预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的3-4月份进行。

2)硕士研究生应汇报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

3)学位论文预答辩由专家小组进行评议,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给出最终评价结果。如果未通过预答辩,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环节。

3、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时间。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一般在第6学期4月中下旬,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在第6学期5月底。

2)发表文章要求。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在学科规定的学术期刊目录及以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被正式录用的书面通知)。学位论文应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3)答辩资格申请。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在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研究生向学院和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答辩资格申请。对达不到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该次论文送审资格和论文答辩申请资格。

4)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位论文,按规定进行专家评审。学位论文通过专家评审者,按专家合理意见修改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未能通过专家评审者,延期答辩。

十、毕业与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 完成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要求及毕业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达到的要求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