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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的通知

【 来源: 编辑: 时间:2019-04-17 浏览:

为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根据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委会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举办校第十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宗旨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新教育,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增强综合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成立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次比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汪和生

副主任:宋春春

成员:学院各专业及(方向)负责人、设计学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全体辅导员老师、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大赛分类

比赛设三个类别,分别为职业规划类、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

职业规划类以培养生涯规划能力为目的,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

创新创意类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目的,以科技创新、文化创

意为导向。创业实践类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的,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

五、大赛时间

院赛:2019年5月20日(周一)

六、参赛对象

1、参赛作品(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赛作品(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职业规划类作品以个人形式申报,创新创意类项目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每个作品(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创业实践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条件如下:

①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②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③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6年3 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④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参赛作品(项目)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和范围,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相抵触。

2、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是原创作品或获得合法授权,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能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创业实践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比赛分院赛、校级、省赛阶段。校级以上(含校级)纳入校学科竞赛范畴。学院将根据选手的综合表现,选出职业规划类、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若干名选手进行下一轮的校级比赛环节。此次大赛通知会发到各专业及(方向)负责人处、设计学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处、学院网站通知、班级QQ群共享。

八、院级比赛流程

1、全体教师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赛。专业及(方向)负责人、设计学学科负责人(研究生)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生参赛(职业规划类、创新创意类、创业实践类各1支及以上),安排教师指导。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学院安排学生线老师到各专业(及方向)、设计学学科(研究生)协助开展指导工作。对应老师安排如下:宋春春对接影像模块方向、黄溪鸿对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钱东芬对接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康佳宁对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钱东芬对接设计学学科(研究生)。

2、各专业及(方向)负责人、设计学学科(研究生)负责人须于5月15日前将《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45977430@qq.com,联系人:钱东芬。进入院赛的作品(项目)名称、项目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与校赛时保持一致。

3、参赛选手须在比赛时提交参赛作品纸质版(黑白打印简装一式3份),职业规划类交附件3、创新创意类交附件4、创业实践类交5和6、PPT电子版。(比赛现场用)

4、职业规划类环节由主题陈述、职业体验感悟(院赛暂不安排此环节)、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主题陈述限时6分钟,职业体验感悟限时4分钟,现场答辩限时5分钟。主题陈述主要从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决策、发展计划与路径以及自我监控等方面进行阐述。职业体验感悟部分要求参赛选手充分了解目标职业,明晰职业要求和展现个人职业能力,表达形式不限。

5、创新创意类院赛环节由主题陈述、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主题陈述限时8分钟,现场答辩限时5分钟。主题陈述主要从项目来源、应用领域认知、项目依据和成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6、创业实践类院赛环节对团队将进行现场路演答辩,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主题陈述限时8分钟,现场答辩限时5分钟。参赛团队主要围绕项目内容、团队构成、商业模式、市场分析、融资情况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进行路演。

7、评委根据《书面作品评分标准》(附件7)、《决赛评分标准》(附件8)、《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附件6及现场路演,进行现场评比,评选出一等奖和二等奖等作品(项目)。

九、院级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将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三等奖6。

2、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及奖品。


 


 

2019年4月16日

艺术设计学院


 

附件:

1.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

2.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推荐表

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职业生涯规划书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意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报名表

6.创业实践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内容自行排版)

7. 职业规划类、创新创意类:书面作品评分标准

8. 职业规划类、创新创意类:决赛评分标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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