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作用,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5〕105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聘原则及对象
(一)评聘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有机结合;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坚持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促进评价与使用有机融合,鼓励教师安心教学、科研与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保障教师平等参与权。
对于长期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科技服务中作出贡献的教师,可予以优先推荐。对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与本人现岗位工作关联度不高的,须从严控制;对于提交的论文、项目、成果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关联度不高的,须从严控制。
(二)评聘对象
申请评聘(含转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事业编制及校聘合同制人员。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含高等教育研究)、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自主评聘。2.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卫技、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校空缺岗位内,通过“以考代评”或由学校向有关评委会推荐评审(有关报名事项见主管部门通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3.根据上级政策,管理岗位人员实施以岗位等级晋升为主体的职业化制度,不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聘条件
(一)业绩条件
2018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仍执行《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5〕105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出台《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8〕94 号),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业绩条件进行了修订,并在2019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实施。
(二)基本条件
1.学位要求
应符合《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5〕105 号文件)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条件。从2020 年起,1980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不含高等教育研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外语、艺术、美术、体育学科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本学科国内最高学位;1980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以及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图书资料、高等教育研究和工程技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硕士学位。2.国(境)外经历要求应符合《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5〕105号文件)规定的国(境)外访学要求。从2020年起,45 周岁(含)以下,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6个月以上(其中至少1 次连续3 个月以上)国(境)外学习、进修或工作经历,其中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学科、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系列不作为必备条件。从2020年起,1980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累计有1 年国(境)外(其中至少1次连续6个月)学习、进修或工作经历,其中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学科、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以及高等教育研究系列不作为必备条件。3.外语要求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三、评聘材料
(一)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所有业绩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8 年6月30 日。2011 年及以后在浙江省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的人员,当年7 月1 日以后的业绩材料作为任现职以来的材料使用。论文、著作类、教材以出版时间为准,论文认可网络版(含网络优先版)上网时间;各类项目以立项文件或合同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奖、荣誉及育人成果等证书类材料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SCI、EI等论文收录证明与其他评聘材料一同提交。
(二)送审代表作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代表作3 篇,送5 位校外同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进行评议;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2 篇,送3 位校外同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2 位)专家进行评议。
1.送审代表作(可以是论文、论著、获奖成果等,艺术类专业还可送审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获奖)的。从2019 年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代表作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于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从2020年起,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代表作须是第一作者。
2.在增刊、内刊、专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
3.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作至少有1 篇为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转评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送审代表作至少有1 篇为转评后所发表的。
4.在国际会议上提交的被SCI、EI、ISTP(CPCI—S)、ISSHP (CPCI—SSH)等收录的论文,经过9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严格评审确认为高水平专业研究成果的,方可作为代表作送审;其它在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予送审。
5.2017年送审的代表作鉴定意见,今年仍可使用一次。
(三)其它要求
评聘材料的填写及报送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册》等相关表格材料,提供佐证材料。
(二)学院(部)、部门审核。所在学院(部)、部门全面负责申报人员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及符合任职基本条件情况的审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中教学业绩考核,教研、科研项目,获奖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并在纸质“评聘表”相应栏目和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审核章,并签署审核人名字。
(三)申报资格公示。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四)同行专家评议。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评议结果分完全达到、达到和尚未达到。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五分之三及以上“达到”的,进入下一评聘程序;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三分之二及以上“达到”的,进入下一评聘程序。
(五)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所在学科、系(教研室)及党支部对其进行评价,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所在单位及党支部对其进行评价,结果填写在申报人“综合考核表”相应栏内。
(六)学科评议组评议。按相近一级学科或系列组建评议组。各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评价,向评聘推荐小组推荐。学科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评价结果设完全达到、达到和尚未达到三档,完全达到和达到为到会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进入下一评聘程序。
(七)评聘推荐小组推荐。学院(部)、部门等组建评聘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成员一般由院长(主任)、党委(总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工会主席、学科专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代表、或校外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7 人及以上,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学生思想政治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由学校在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评聘推荐小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下达的推荐指标内向校评聘委员会推荐,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各推荐小组应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队协作精神、敬业精神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更加关注教学工作投入、课堂教学质量。倡导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克服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风。严格执行“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
(八)评聘委员会评聘。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审核评议,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审定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年度拟聘人选。
评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评聘材料严格按时间报送,具体时间见附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性强,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二)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三)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有权不予受理。
(四)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首次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非首次检测费用自理。
(五)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首次送审费由学校承担,非首次送审,送审费自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费2500 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0 元。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18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间安排
2.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填写说明及上报要求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流程
4.浙江农林大学2018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信息表
5.浙江农林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3-7 页即为综合考核表。)
6.浙江农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3-7 页即为综合考核表。)
7.浙江农林大学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3-7 页即为综合考核表。)
8.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3-7 页即为综合考核表)
9.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用)
10.浙江农林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用)
11.浙江农林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表(其它经评审或以考代评等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用)
12.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
13.浙江农林大学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破格申报人用)
14.送审材料袋封面信息表(代表作纸质版送审用)
15.代表作鉴定意见表
16.国际会议论文鉴定表(代表作为收录会议论文用)
17.同行评议用信息简表封面(内容为综合考核表)
人事处2018 年10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