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1.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2.聘期时间:2018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根据个人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要求,考核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聘期内岗位或岗级发生变化的(含专业技术岗位中期晋升人员),聘期任务分段计算。
3.协议年薪制人员和特设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4.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以下分类进行考核: 1.进校工作满 3 年:2018 年 7 月 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入职,3 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2.进校工作未满 3 年:2019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入职,根据 2021 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职,不做聘期考核要求。
三、考核程序
1. 学院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王小德 马小辉
成 员:李 宣 陈思宇 应 莺 臧 勇 蒋继华
杨文剑 宋明冬 胡 燕 傅桂涛 沈治国
杨敏华 单成明
2. 个人填报。岗位聘期考核须由个人登录“校园门户——应用中心——教职工考核”进行线上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个人聘期工作业绩以“教职工考核系统”抓取数据为准。业绩若有缺失请到相关部门维护或自行填报并附佐证材料,补充数据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个人须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填报相关业绩,并做好工作总结,提交学院审核。
3. 业绩审核公示。学院审核教职工个人业绩,并将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4. 学院组织考核。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核定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5.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有关申诉、投诉。
6. 上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7.学校发文公布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档次。
(1)胜任所聘岗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个人聘期合同约定内容或达到《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要求,考核合格;未完成约定内容或未达到要求,考核不合格。
(2)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①经学校认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②经学校认定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③年度考核2次及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④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学校认定须为不合格的。
2.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一般应降级聘任、转岗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1.聘期内经学校同意在外进修、挂职、休病假或产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各单位要求,评价及计算该期间有关工作业绩。
2.请各学科高度重视此次聘期考核,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3.各位教职工请将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签字确认后,于5月24日上交院办。
附件:1.聘期考核个人填报操作说明
2.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
3.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
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