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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

【 来源: 编辑:王显玲 时间:2022-05-17 浏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1.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2.聘期时间:201871日-2022630日。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根据个人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要求,考核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聘期内岗位或岗级发生变化的(含专业技术岗位中期晋升人员),聘期任务分段计算。

3.协议年薪制人员和特设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4.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以下分类进行考核: 1.进校工作满 3 年:2018 年 7 月 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入职,3 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2.进校工作未满 3 年:2019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入职,根据 2021 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职,不做聘期考核要求。

三、考核程序

1. 学院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长:王小德  马小辉

员:李    陈思宇          蒋继华

杨文剑  宋明冬      傅桂涛  沈治国

杨敏华  单成明

2. 个人填报。岗位聘期考核须由个人登录“校园门户——应用中心——教职工考核进行线上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个人聘期工作业绩以教职工考核系统抓取数据为准。业绩若有缺失请到相关部门维护或自行填报并附佐证材料,补充数据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个人须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填报相关业绩,并做好工作总结,提交学院审核。

3. 业绩审核公示。学院审核教职工个人业绩,并将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4. 学院组织考核。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核定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5.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有关申诉、投诉。

6. 上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7.学校发文公布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档次。

1胜任所聘岗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个人聘期合同约定内容或达到《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要求,考核合格;未完成约定内容或未达到要求,考核不合格。

2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经学校认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级);

经学校认定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年度考核2次及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学校认定须为不合格的。

2.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一般应降级聘任、转岗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1.聘期内经学校同意在外进修、挂职、休病假或产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各单位要求,评价及计算该期间有关工作业绩。

2.请各学科高度重视此次聘期考核,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3.各位教职工请将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签字确认后,于524日上交院办。


附件:1.聘期考核个人填报操作说明

    2.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

    3.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


艺术设计学院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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