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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编辑:秦宇 时间:2022-09-16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保证学生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人数、聘任时间

1.选聘范围: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聘任人数:1人;

3.聘任时间:20229月至20238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学习成绩较好,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或现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由导师和本人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18日前交到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办,付俊(学5-402)。

2.选拔录用。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录用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3.上岗培训。服从学校、学院的安排参加岗位相关培训。

4.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将组织工作考核。

四、岗位要求及待遇

1.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按师生比1:100设置,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学生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团学组织、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3.学院将为兼职辅导员配备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辅导员担任导师,指导其开展工作。

4.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5.按照相关规定,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月。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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